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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北京高院已作出终审判决,判令8848公司立即停止利用“搜索助手”(英文名MySearch)对百度(BIDU)、搜狐、中搜等三家中文搜索引擎的侵权行为,向百度、搜狐、中搜各赔偿经济损失50万、55万、11万,并在其网站首页位置向上述各家公开赔礼道歉。持续一年的国内流氓软件第一案——“百度、搜狐、中搜诉8848插件案”终于尘埃落定。
在这场关于“流氓软件”的诉讼中,最终正义的一方获得了胜利,此案给千万网民带来的是一举剿灭“流氓软件”的大快人心;给中国给互联网行业带来的是,中国互联网法律制度逐步完善、健全的曙光和希望。 常年以来,“流氓软件”由于其不请自来,赖着不走的流氓性格以及其在技术应用上的一些“独到”之处,很容易让用户不慎安装并难以摆脱,致使网民深受其害,苦不堪言。而“流氓软件”倒是愈演愈烈,大有形成产业之势,那时的“流氓软件”们真是有郭德纲相声里“流氓会武术,谁也挡不住”的嚣张派头。早在2005年7月,网络协会就公布了十大“流氓软件”榜单,3721有幸荣膺榜首,而此后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打击办法却迟迟没有出台。在TOP10各上榜流氓们的集体重压之下,网络协会一时间选择了妥协,中国剿灭“流氓软件”软件的行动在一片质疑声中草草收场。 此次,北京市高院依法作出判决,向“流氓软件”亮剑。其实一直以来,用户对“流氓软件”的声讨只限于媒体舆论,不论是网络协会的TOP10榜单还是一系列泛联盟组织的成立,并没有给“流氓软件”们应有的压力和威慑,这次流氓软件第一案的胜诉,启示所有人,整治流氓软件,舆论和法律一个也不能少。 万事开头难,有了法律的第一次亮剑,法律条款和相关的软件性质认定规则都会逐渐完善,“流氓软件”们也犹如秋后的蚂蚱,时日无多。但是若想彻底断了“流氓软件”们的活路,还需要有一批像百度这样敢于利用法律武器向流氓亮剑的企业,为这次剿灭流氓软件第一战役的胜利喝彩。 |